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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6 沪市 贵广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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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6:贵广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6-12-23

股票简称:贵广网络                                股票代码:600996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特别提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网络”、“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投资”)、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贵州电信实业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6家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全国社保基金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及停止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

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则公司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应在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

    2、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3、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 6

个月内实施完毕;

    5、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再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则公司、负有稳定股价义务的股东应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在单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回购股份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不高于公司经审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50%。

    若在实施(或准备实施)股份回购的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决议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按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同比例增持;

    (3)在单次稳定股价方案中,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现金分红总额的50%,不高于上述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现金分红总额;

    (4)具体增持金额和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

    (5)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其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顺序安排

    优先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在上市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总数的20%;

   (4)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

化集团公司、贵州电信实业公司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期和运营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1、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基本收视业务、增值收视业务、工程安装、省外频道落地传输服务和省内频道传输服务等核心主营业务,并加大数据专网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的投入,保障公司在三网融合及网络视频等新媒体业务的冲击下公司的基础业务用户保持稳定,为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带来稳定收入来源。

    2、积极探索新媒体业务与传统业务的融合,为主营业务新增利润来源

    随着光纤入户,宽带接入普及,OTTTV、网络视频等视听新媒体浏览通畅,

内容丰富,用户体验大幅提升。视听新媒体分流了部分传统有线电视用户,特别是年轻人群,给广电网络运营商带来了竞争压力。公司将积极探索新媒体与传统业务的融合,着力于多媒体、多业务发展,建设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形态协同互补的全媒体,并加快调整内部组织架构和内容生产方式,打造现代全媒体运营商,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扩展新的业态,扩大利润增长点。

    3、公司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薪酬政策在组织管理与员工激励中的核心作用,持续不断引导员工提高个人能力,目前已基本构建一套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已建立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薪酬制度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建立 健全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决定机制,逐步增强市场对薪酬分配的调解功能,更好的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4、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内控控制组织架构,公司将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内部控制节点,优化完善管理要求,全面把控公司系统风险和经营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的相关工作与外部审计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的风险管控,上述措施将有效提升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5、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