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临 2022-114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2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30,575,24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6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999,833.6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15,054.0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9,484,779.62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 4493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 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106)。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 “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项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总装机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核准批复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万千瓦)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梅蓄一期电站 120 705,170.24 150,000.00 74,948.48
2 阳蓄一期电站 120 762,737.90 170,000.00 110,000.00
3 南宁抽蓄电站 120 793,612.75 401,000.00 401,000.00
梅州五华电化 19,000.00
4 7 39,549.71 19,000.00
学储能项目
佛山南海电化 80,000.00
5 30 170,340.95 80,000.00
学储能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
6 / / 110,000.00
和偿还债务
合 计 397 2,471,411.55 930,000.00 794,948.48
注: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截至 11 月 10 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实施募集资金 9.91 亿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