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 2021-1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对现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修订)(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号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在原条款中加入以下内容:
计划; (十六)审议因《公司章程》第
1 ……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审议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其他事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经股
东大会授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十八)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
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及
坏账核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的事项。
(其余各项不变,条款内各项顺
序顺延)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在原条款中加入以下内容:
会报告工作; (八)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
……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份,经股东大会授权,由三分之二以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定;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十)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
2 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 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及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坏账核销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低于50%的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交易。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二十二)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查 授权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向优先股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东支付股息。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其余各项不变,条款内各项顺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序顺延)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