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19 年经审计总收入 147,197.3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898.6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29,501.20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6,032.08 万元,马应龙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刘钧最近 3 年受到被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事由及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2018 年 2 月 11 日 行政监管措施 被出示警示函
员会深圳监管局
1 刘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2020 年 1 月 14 日 行政监管措施 被出示警示函
员会宁波监管局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会计师乐实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等相关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中审众环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5 万元(2020 年
度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 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 力,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 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