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8-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马健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游仕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数
据如下:
(1)经营指标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750,592,393.66元,同比下降16.75%;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0,051,428.15 元,同比上升27.90%;每股收益为0.74
元,同比上升27.59%。
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102,806,895.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250,243,913.86元,每股收益为0.58元。
(2)资产状况
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192,172,943.96元,同比上
升 12.98%;每股净资产为 5.09元,同比上升 13.11%;资产总额为
2,753,954,807.23元,同比上升10.30%。
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1,940,275,907.46元,每股净
资产为4.50元,资产总额为2,496,726,679.77元。
(3)现金流量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168,369.00元,每股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83 元。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9,599,870.10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6元。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
润340,417,985.73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7年初公司未
分配利润1,129,452,109.81元,减去发放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86,210,778.2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元、2017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83,659,317.34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2.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9,142,394.93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伴随着其经营模式的转型、经营领域的拓展以及新业务的构建完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长的情况较为明显。为补充所属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91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
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
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
限一年);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
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贷款担保
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
额度(期限一年)。
详情请参看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和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2、3、5、6、7、10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