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20-010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原
因: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呈现明显的季节特征,前三季度签订的合同很多需第四季度才能回款,而且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因此公司需要留存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需要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业务和研发投入,进一步稳固自身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大量现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0,290,686.4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9,179,1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142,537.7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0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066,426.6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0,290,686.44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1,142,537.70 元,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03%,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以面向气象、民航、人防、公安等行业客户的自主销售为主,为客户提供气象雷达、航管雷达、低空警戒雷达及智慧城市、应急通信系统解决方案等。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特征,且技术要求较高,市场竞争激烈,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和销售投入。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且所处的行业技术要求较高,公司在研发领域的大力投入,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具备的技术研发优势,因此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智慧城市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率较高,回款速率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呈现明显的季节特征,前三季度签订的合同很多需第四季度才能回款,而且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因此公司需要留存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需要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业务和研发投入,进一步稳固自身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大量现金支持。
(四)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19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67,096.6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1,106.64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755.07 万元。
公司剩余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流动负债
支付等较为明确的费用性及资本性支出,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金融负债,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2020 年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计划的推进和落地进度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预留较为充足的现金流将为支撑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兼顾公司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提出了较为审慎、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公司生产经营之间的平衡关系,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其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