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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9 沪市 宝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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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9:2021-022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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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在宁夏宁东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过太阳能发电制取绿氢用于化工生产,实现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煤炭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二)2021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宝丰能源绿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住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箕嵘

    5.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

    该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00 万元,持有 100%
股权。

  6.经营范围:氢气加工制取、运输、储存及销售。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2018 年,公司联合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 1 亿元成立了“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和
绿色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以谢振华大使为首的专家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推动清洁、低碳能源转型和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公司于 2019 年启动了 200MW 光伏发电及 2 万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储能及综合应
用示范项目,目前已部分建成并已投入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年产氢气 1.6 亿标方/年,副产氧气0.8亿标方/年。该项目采用“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取绿氢绿氧直供煤化工”的新模式,将所产氢气、氧气直接送入化工装置,实现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开辟了一条经济可行的实现碳减排的科学路径。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由化石能源向新能源转型,公司拟成立绿氢生产子公司,在光伏制氢领域进行持续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通过用绿氢绿氧直供化工装置生产的新模式,以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提高转化率,降低能耗,切实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二)可行性分析

  1.技术可行性分析:公司 200MWp 光伏发电及 20000 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示范
项目已于 2021 年初部分建成并投入试生产,通过连续 168 小时的标准运行调试,设备及产品的安全、质量、成本可控,综合成本可以控制在 1.34 元/标方,所产氢气也成功进入公司烯烃生产系统,达到预定目标。

  2.经济可行性分析:公司规划用逐年提取的折旧资金分步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电解水制氢项目。按完全用折旧资金投资、自有资金不计利息计算,光伏发电设备每瓦
2.3 元,按 25 年折旧期计算,每瓦每年折旧 0.092 元;每瓦每年光照 1700 小时,可
以发 1.7 度电,度电折旧 0.054 元;度电人工、维护、土地租赁费约 0.014 元;因制
氢设备是连续运行,光伏只能白天发电,按光伏发电上网调峰费每度 0.1 元、53%发
电 量 上 网 计 算 , 平 均 每 度 电 调 峰 费 0.053 元 ; 总 度 电 成 本 为 0.121 元
(0.054+0.014+0.053)。根据公司现有制氢设备的运行情况,制 1 标方氢气需要 5.2度电,用电成本为 0.63 元;制氢设备的折旧、人工、辅助等,每标方氢约 0.07 元。每方氢气的成本可控制在 0.7 元,与目前化石能源制氢成本每标方 0.6 元接近。

  3.实施路径:一是继续扩大光伏发电及电解水制氢规模;二是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寻求新能源制氢的技术突破;三是加强与相关金融支持、产业转化机构的合作,加速技术产业化进程,使新能源制氢的综合成本接近甚至低于化石能源制氢成本。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通过 20 年的时间,实现以新能源制取的“绿氢”替代原料煤制氢,以新能源制取的“绿氧”替代燃料煤制氧,使公司不受煤炭资源的制约,并能保持成本的稳定性;实现二氧化碳近零排放,环境容量不受限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无限空间。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其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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