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3月11日、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所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7)。
一、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1年3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首次回购股份292.9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成交的最低价为17.2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50 元/股,已经支付总金额人民币5085.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