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2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鑫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先生,于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彦峰先生,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制造业、生命科学行业。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执业行为均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28 万元。
2023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调查、评议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永华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据此,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3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