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75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董事 1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综合考虑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确保持续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公司拟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买卖的敏感期。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结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适应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公司非中国国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共生共长机制,实现对激励对象的长期奖励与约束,使满足条件的非中国国籍的员工一定程度上可与中国籍员工享有同等的公司股票收益,公司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激励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非中国国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高效有序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授予/行权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锁定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为保障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所需要的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ESG建设,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宜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原董事李金千先生辞职,增选杨宜方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战略委员会更名情况,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权限等进行修
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ESG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总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总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监督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