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1-06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提起诉讼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涉案的金额:4,600 万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万象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万象矿业”)因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一案,委托德同国际有限法律责任合伙(Dentons Hong
KongLLP)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状,由香港高等法院原
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高院民事诉讼 2021 年第 1861 号)。
二、诉讼案件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
被告: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Qingdao Guoli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估算金额约 4,600万美元。
(三)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4 月,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书面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提供 VPSAO2(真
空变压吸附制氧)工厂的工艺设备及相关设施。
由于被告所提供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于 2021 年 9 月引起爆燃事故,2021
年 10 月又出现多个设备故障,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诉状。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由于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万象矿业为本案原告,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