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证券代码:6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1 室
-54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2 层 B 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中比例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9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一、备查文件......13
二、查阅地点......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凯铖
1.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持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总股本的 0.78%;2.因有限合伙人王建华先生拟将其所
持合伙份额全部转让上海天诚东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天诚东泰”),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
终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凯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F6Q52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伟)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合伙期限: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1 室-54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2 层 B 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购出资
100 万元,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出资
100,000 万元,王建华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出资 100,000 万元。
二、嘉兴凯铖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9939118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07 日
营业期限:2014-05-07 至 2034-05-06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2 层 B 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服
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李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四、嘉兴凯铖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王建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号码 37072119560216****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通讯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 A 座 9 层
是否 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 久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关系形成的原因
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赤峰黄金无限售流通股 98,170,771 股,并持有嘉兴凯铖
49.9750%的合伙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之间不存在任何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双方未签署任何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
王建华先生拟将其所持嘉兴凯铖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转让后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89,644,463 股,占总股本
的 5.39%。因合伙企业经营资金需求,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持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赤峰黄金总股本的 0.78%。
因有限合伙人王建华先生拟将其所持嘉兴凯铖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嘉兴凯铖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5%,并成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本次份额转让未导致嘉兴凯铖直接持有的赤峰黄金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上市
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89,644,463 股,占总股本
的 5.39%,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98,170,771 股,占总股本的 5.90%。因王建华先生持有嘉兴凯铖 49.9750%的合伙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赤峰黄金股份187,815,234 股,占总股本的 11.2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嘉兴凯铖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所持
赤峰黄金股份 1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78%。上述股份转让后,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76,644,463 股,占赤峰黄金总股本的 4.61%;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合计持有赤峰黄金股份 174,815,234 股,占总股本的 10.51%。
2021 年 11 月 14 日,王建华先生与天诚东泰、嘉兴凯铖签署《关于嘉兴凯
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王建华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嘉兴凯铖 49.9750%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天诚东泰。本次份额转让未导致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股份数量的变化。
本次份额转让前,王建华先生持有嘉兴凯铖 49.9750%合伙份额,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未签署任何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不存在任何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本次份额转让后,王建华先生与嘉兴凯铖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凯铖与王建华先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二者所持赤峰黄金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嘉兴凯铖直接持有赤峰黄金无限售流通股 76,644,463股,占赤峰黄金总股本的 4.61%。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