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22-01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投资类型:为控制风险,投资于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 投资理财或委托贷款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一、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概述
(一)投资理财或委托贷款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稳健,现金流较为充裕,但新项目投资需要全面评估风险收益,落地不易,造成了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或进行委托贷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或委托贷款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资金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进行委托贷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委托贷款,单笔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 70%;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财务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一节6.1.9 条等有关规定)。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公司对投资理财或委托贷款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委托贷款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效果及履约能力。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或委托贷款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其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理财业务和委托贷款的审批。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747040.25 789057.49
负债总额 169982.81 181488.60
净资产 577057.44 60756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90.66 62661.80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上述业务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投资理财或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89100.00 144100.00 4258.59 145000.00
2 国开债 3522.90 3522.90
合计 292622.90 144100.00 4258.59 148522.9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6564.3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8.6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6.3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48522.90
扣除1亿元的委托贷款后,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477.10
总理财额度(注) 160000.00
注:该总理财额度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议案》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七、截至本公告日,尚在履约中的公司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尚在履约中的公司委托贷款金额为 1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6.6%,利息按季
度给付。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