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7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7年12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二、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一)终止原因
近期公司股价出现持续下跌,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也不利于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利益。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内,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于回购期内无法发行新股。
基于以上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公司终止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理由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有权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应终止执行。
(二)后续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就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研究与论证,并适时推出。
(三)对上市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完成实际授出,因此公司2017年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