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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4 沪市 建设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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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4:建设机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期:2021-08-28

600984:建设机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机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员工认购额不足,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目前尚未选定专业机构,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设机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对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持有份额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份额50,000,000份,每一份额面值人民币1元。员工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少于1万份,超过1万份时,必须是1万份的整数倍数。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通过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管理。

  九、拟设立的私募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合计为5,000.00万元,并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资金与员工实缴出资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1。
最终融资情况及融资金额以提供融资的主体审批结果为准。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限届满前2个月,决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每次展期不超过六个月。第一次展期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之后的再次展期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过半数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十一、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外,公司第二大股东柴昭一先生将向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提供其出资本金的保本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低于持有人出资本金时,其差额部分由柴昭一先生以现金方式补足。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第二大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十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召开员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实施。

  十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放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

  十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六、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担保等财务资助。

  十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代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合同,并不表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亦不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释义 ......6
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8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持股规模......9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10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1
第六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2
第七章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3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14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9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权益分配......21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机构选任、协议的主要条款......22
第十二章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23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24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建设机械、本公司、公司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股计划                      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划草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私募基金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设立符合相关法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机构                指  具备相关资质的投资管理机构

标的股票                指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
                            建设机械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法》                        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
                            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法定单位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总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
二、参加对象确定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持股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的6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将委托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机构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上限为5,000.00万元,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取得并持有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按照投资资金总额上限10,000.00万元、以202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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