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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3 沪市 惠而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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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惠而浦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惠而浦:惠而浦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4-01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766,439,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 60,012,173.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9 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132,737.82 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260,272,023.48 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40,340,614.20 元,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17,677,637.58 元,根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
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派发
现金红利 47,267,992.65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766,43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3 元人民币(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 60,012,173.70 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3.97%。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
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为 544,171,690 元(含税)。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综上,2023 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 604,183,863.70 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备注: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惠而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惠而浦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47,267,992.65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现金分红款47,267,992.65 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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