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剑波先生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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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456,826.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82,919.29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618,291.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485,780.10元,
减去2017年度分红29,877,2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173,207.46元。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74,693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9,297,380.00元。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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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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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涉及到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项目贷款担保期限,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总额 最高担保余额 持股比例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1亿元 1亿元 100%
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0.51亿元 0.51亿元 51%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2亿元 1亿元 65%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2亿元 2亿元 100%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亿元 2亿元 100%
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1亿元 1亿元 100%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亿元 6亿元 51%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4亿元 4亿元 100%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5亿元 3.5亿元 100%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4.5亿元 4.5亿元 100%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4亿元 4亿元 100%
合计 34.51亿元 29.51亿元 /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北仑支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浦发银行中兴支行等银行(上述银行均包含各银行宁波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最高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以上授信业务在壹年内签署有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7.5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热网管道、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生产
经营系统的技改项目和热网管道的投资建设,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年度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冯辉先生和马驹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