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982 沪市 宁波能源


首页 公告 宁波热电: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25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0-30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 年12 月
    24 日上午在宁波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 名,实到11 名,余伟
    业董事书面授权委托王立辉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凌云董事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王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聘任之
    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聘任
    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江伟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2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张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公司总工程师、葛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乐碧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乐碧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沈琦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一致选举张政江、沈军民、王立辉三位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并由张政江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
    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
    员的议案》;
    一致选举黄国强、魏雪梅、张炳生三位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并由黄国强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3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一致选举刘海生、余伟业、黄国强三位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并由刘海生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
    聘任之日起至2013 年12 月止。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开发技术部和投资管理部等部室,并按议案内容修订《总
    经理工作细则》相关条款。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南区热力购置明耀热电管网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
    限公司以评估价人民币12,270 万元整体收购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
    公司所有的管网资产及供热经营权(泰山路以南)。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南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区热力)拟收购宁波明耀环保热
    电有限公司(下简称“明耀热电)管网资产。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明耀热电是一家主要经营综合电站建设、经营,冷热水供应和污
    泥处理等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区规划调整,该公司热电机组关4
    停不再实施相关经营行为。
    (三)、拟收购价格确定
    以2010 年9 月30 日为基准日,宁波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科信评报字【2010】276 号评估报告,评估价人民币12,270 万元,
    整体收购明耀热电所有的管网及供热经营权(泰山路以南);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区热力的有序
    经营和蒸汽业务的开展。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赞成票1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附: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5
    附: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简历
    江伟程:男,1961 年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岱山发电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厂筹
    建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 洪 男,196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宁
    波余姚化纤厂热电车间工艺员、副主任、主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
    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助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副总
    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葛 鹏 男,197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宁波凯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
    经理,现任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乐碧宏 女,1962 年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
    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本
    公司董秘,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
    沈 琦 女,1981 年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曾
    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研究部副经理。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2 月24 日在宁波新晶都酒店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江伟程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洪先生、葛鹏先生、乐碧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乐碧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江伟程先生、张洪先生、葛鹏先生、乐碧宏女士的个人
    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江伟程先生、张洪先生、葛鹏先生、乐碧宏女士的提名、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江伟程先生、张洪先生、葛鹏先生、乐碧宏女士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
    张炳生 刘海生 黄国强 张政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