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因部分内容列示不够准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77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的要求,现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242,433,192 股为
基数。”
更正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XYZH/2021NJAA10119),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5,206,654.52元(母公司数,下同),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685,989.07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
利润 1,339,717,208.48 元,扣减 2019 年度已分配股利 112,121,659.60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86,281,537.95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242,433,1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8,485,161.72 元,尚余可分配利润 1,207,796,376.23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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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XYZH/2021NJAA10119),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5,206,654.52元(母公司数,下同),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685,989.07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
利润 1,339,717,208.48 元,扣减 2019 年度已分配股利 112,121,659.60 元,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86,281,537.95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242,433,1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8,485,161.72 元,尚余可分配利润 1,207,796,376.23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0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