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本公司拟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汇鸿集团。汇鸿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本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将承接汇鸿集团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等(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并于201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汇鸿股份临2015-020)。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汇鸿集团全部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汇鸿集团予以注销,汇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相应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第八次、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批准。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申报的方式:
现场申报:江苏省南京市户部街15号20楼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部
邮寄申报:江苏省南京市户部街15号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邮编:210002
收件人:王胜华
电话:025-86648112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传真申报:传真号码025-86895395
联系人:王胜华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