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4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非公
开发行(第三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 号),公司于 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第
三次)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6.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4,1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7,244,51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4月 22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223007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额
1 电网改扩建项目 33,135.00 22,674.45
2 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31,891.01 24,000.00
3 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 18,249.76 18,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86,050.00 86,050.00
合计 169,325.77 150,724.45
注: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9 年,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增资花园水厂项目 18,75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1,221.48
合计 49,971.48
注: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增资花园水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 49,971.48 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中的 18,750 万元用于增资花园制水项目,增资花园制水的资金主要用于花园第二水厂的建设(即“增资花园水厂项目”);31,221.4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增资花园水厂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节余金额
号
1 电网改扩建项目 10,014.92 10,014.92 100% 0.00
2 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3,145.98 3,145.98 100% 0.00
3 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 5,843.29 5,843.29 100% 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86,050.00 86,050.00 100% 0.00
5 增资花园水厂项目 18,750.00 19,467.03 103.82% 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1,221.48 31,221.48 100.00% 0.00
合计 155,025.67 155,742.70 100.46% 0.00
注:累计投入金额与拟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净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存续状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671201040005409 0 已注销
广安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74004100000039 0 已注销
广安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16552629201017816 0 已注销
广安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 1011300000477361 0 已注销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670101040019080 0 已注销
广安分行
合计 0
注: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与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公告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