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2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237 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调整为 136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03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33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2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度因审
计范围增加而增加 2 万元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信誉好,具备承担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