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4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相关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