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证券代码:60097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预案)
二零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0万份,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单个员工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即100份),且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份额和筹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参加对象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认购由专业机构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自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的,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
五、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六、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公司上市后通过公开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推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释 义......5
一、总则......5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6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6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6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7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7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7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8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8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8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9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9
五、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9
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9
(一)持有人会议......9
(二)管理委员会......11
(三)持有人......13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4
(五)资产管理机构......15
七、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5
(一)公司的权利......15
(二)公司的义务......15
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的处置办法......15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5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16
(三)本期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16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17
九、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的程序......17
十、其他......17
释 义
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宝胜股份、本公司、公司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案)
股计划、本计划
指《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预案)》
(预案)》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人 指委托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标的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宝胜股份股票
持有人、参加对象 出资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试点意见》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公司章程》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总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试点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公开透明原则
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确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害公司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3、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4、风险自担原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在与公司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试点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确定,参加对象须在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6,0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预计不超过20人,累计拟认购份额预计不超过20万份;由其他员工认购剩余份额。
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和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0万份,每份金额为100元,资金
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单个员工最低认购金额为 1 万元(即 100份),且必
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超过1万份的,以整数份额累积计算。任一持有人
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按照拟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弃购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