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1,200,004,88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20,004,151.4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85,898,719.21元,实现净利润2,031,230,786.1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5,939,946.7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 2023 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78,216,931.41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1,200,004,8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20,004,151.4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