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公告编号:2019-01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000004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001668.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00,332,754.69元,实现净利润1,223,174,110.2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0,760,055.7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513,066,930.69元,为注册资本的51.31%,超过注册资本的50%,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8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13,903,294.3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000004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001668.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二、相关决策层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此议案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