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1-02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在宿州市皖煤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6,169,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004,070 股的 63.62%。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收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安徽省濉
溪县刘桥深部煤矿勘探探矿权和安徽省宿州市龙王庙(南部)煤矿勘
探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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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36,554,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公司关联股东——安徽省皖北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资产收购具
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订相关协议、支付对价、资产交接、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6,169,9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祝传颂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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