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或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5943.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2.68%。
其中首次授予 4943.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2.23%;预留 1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0.4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8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Sinoma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 刘燕
股票代码 600970
股票简称 中材国际
注册资本 221908.2949 万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5-04-12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临淮街 3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16 号中材国际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10929340E
非金属新材料、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工
程设计、装备制造、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
工程勘测、监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制造及以上相关产品
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
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对外
经营范围 派遣实施境外建材行业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产租赁;国内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
告、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048,645.43 3,192,081.17 2,150,14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828.30 222,173.26 136,752.0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4,375.66 208,787.83 132,547.4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0,359.81 1,216,171.21 870,542.83
(万元)
总资产(万元) 4,117,883.86 3,966,001.50 3,104,128.57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1.01 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1 0.95 0.7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9 19.38 1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93 18.21 16.47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燕 董事长、党委书记
2 印志松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3 傅金光 董事
4 余明清 董事
5 夏之云 董事
6 蒋中文 董事、党委副书记
7 张晓燕 独立董事
8 焦点 独立董事
9 周小明 独立董事
10 胡金玉 监事会主席
11 堵光媛 监事
12 李荧琳 职工监事
13 焦烽 副总裁
14 隋同波 副总裁
15 汪源 副总裁、财务总监
16 郭正勇 副总裁
17 何小龙 副总裁
18 范丽婷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43.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2.68%。其中首次授予 4943.8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2.23%;预留 1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21,908.29
万股的 0.4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8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中材国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中材国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共计不超过 208 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目前总
数量(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