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1-048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75 万股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召开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7 日。
2、授予数量:1,375.0 万股。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人数:160 人,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科技、经营管理、技能骨干员工。
5、授予价格:4.91 元/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放弃 10.6 万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1 人变更为 160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385.6 万股变更为 1,37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额度 占首次授 占本激励
姓 名 职务 予总量比 计划公告
(万股) 例(%) 日总股本
比例(%)
李全文 董事长、党委书记 30.3 2.20% 0.02%
魏晋忠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0.3 2.20% 0.02%
马忠武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6.4 1.92% 0.02%
李健伟 总会计师 24.9 1.81% 0.01%
吴杰 董事、副总经理 24.3 1.77% 0.01%
王彤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4.0 1.75% 0.01%
王永乐 董事、副总经理 20.6 1.50% 0.01%
贾睿 副总经理 26.4 1.92% 0.02%
汪宝营 副总经理 24.3 1.77% 0.01%
曹福辉 副总经理 24.9 1.81% 0.01%
丁利生 董事 18.7 1.36% 0.01%
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共 149 人) 1099.9 79.99% 0.65%
首次授予合计(共 160 人) 1375.0 100.00% 0.81%
注: 1、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及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60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323 号《内
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收到
16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合计人民币 67,512,500 元。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3,750,000 元,变更为 1,703,381,817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375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9,631,817 0 1,689,631,81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13,750,000 13,750,000
合计 1,689,631,817 13,750,000 1,703,381,817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根据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375 7,672.50 1,863.98 2,877.19 1,883.06 845.63 202.64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