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包头分行、光大银行包头分行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18,000 万元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3,231,917.80 元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0 年挂钩汇
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 281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银行包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 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
品 150
委托理财期限:2020/11/17-2021/2/1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0-003、004、008 号公告。
一、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 起息 投资 到期 赎回 实际
号 名称 名称 日 金额 日 金额 投资收益(元) 年化
(万元) (万元) 收益率
华 夏 银 慧盈人民币单 2020/ 2020/
1 行 包 头 位结构性存款 4/27 10,000 10/28 10,000 1,829,917.80 3.63%
分行 产品
光 大 银 2020 年挂钩汇
2 行 包 头 率对公结构性 2020/ 8,000 2020/ 8,000 1,402,000.00 3.40%
分行 存款定制第五 5/14 11/14
期产品 281
合 18,000 18,000 3,231,917.80
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5,000 万元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
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 号),批
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含 5,600 万股)A 股股票。
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09,661.82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 号《验资报告》。
B.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
金净额为 1,895,263,317.66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 201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对 201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五届
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23.234 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 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13,970,257.8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 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 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 79,971 万元调整为 49,950 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 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 22,021 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2,127,472.30元,其中本年投入 0 元,资金余额 99,948,977.25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992,463,959.25 元(含
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01,833,961.21 元,资金余额 1,019,271,132.23 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
号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益金额
(万元)
光大银 结构性 2020 年挂钩汇率对
1 行包头 存款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8,000.00 1%/2.85%/2.95% 20/57/59
分行 第十一期产品 150
(续前表)
序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号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 92 天 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光大银行包头分行购买了 2020 年挂钩汇
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 150,期限为 92 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20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 150
产品代码 2020101047597
发行对象 一般对公客户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 11 月 17 日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2 月 17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1%/2.85%/2.95%
产品挂钩标的 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汇率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 N-0.08,产品收益率按照 1.000%执行,
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 若观察日汇率大于 N-0.08、小于 N+0.0560,收益率按照 2.850%
方式 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 N+0.0560,收益率按照 2.950%执行;N
为起息日后 T+1 日挂钩标的汇率。
产品观察日 产品到期日前三个工作日
结构性存款产品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
提前终止权 中国光大银行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号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资金投向
名称 类型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