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3-033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与印度尼西亚
铁路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600辆KKBW BM
敞车车辆销售合同,合同总价USD39,706,875.00。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最迟交货期限: 2013年12月31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13年全年取得良好的经营
业绩和继续开拓印尼外贸市场奠定了基础。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投标的方式,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与印度尼西亚铁路
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KKBW BM敞车车辆购置招标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KEP.L/PL.102/VIII/120/KA-2013】,合同价格为至印度尼西亚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拉哈特(LAHAT)巴莱亚萨(BALAI YASA)地点的CIP(运
费保险费付至总价USD39,706,875.00。本合同涉及车型为KKBW BM敞车车辆,
中标数量600辆。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印度尼西亚铁路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印度尼西亚交通部下设的
专门负责铁路运营、线路维护与建设和铁路装备采购的公司,为本次合同的购买
方。PETROTAMA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合同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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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基本条款:
买方:印度尼西亚铁路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名称:KKBW BM敞车
数量:600辆
金额:USD39,706,875.00
合同最迟交货期限: 2013年12月31日
合同分阶段交付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A.阶段I大约 120 台,最迟交付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B.阶段 II 大约480 台,最迟交付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二)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总金额由买方支付。
2、预付保证金。为了保证货车采购的履行,卖方须通过在印度尼西亚拥有
分行的国际银行支付大约每阶段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值15%(百
分之十五)的预付款保证金给买方。
3、买方在收到卖方支付的每个阶段预付款保证金之后最迟14(十四)天支付
预付款给卖方。
4、货车采购价格的支付
A.阶段 I:
大约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6,750,168.75美元(六百七十五万
零一百六十八美元七十五美分),通过L/C(信用证)支付。
B.阶段 II:
大约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27,000,675.00美元(约二千七百万
六百七十五美元),通过L/C(信用证)支付。
(三)质量保证
1、自买方生产资产执行副总裁颁发货车验收备忘录之日起2(二)年期间内,
卖方以及第三方须保证上述已交付货车的质量/品质,全新且没有任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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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质量保证包括损坏或者设备无法正常工作,不符合RKS规定的技术规
格,引起的原因包括:
A.厂家错误 ;
B.所使用的组件不符合RKS/技术规格。
3、卖方须负责上述第2子条涉及的全部损失。
4、对由货车技术错误引起的上述货车任何的损坏,以及所有可见或者不可
见的损坏,买方须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卖方以及第三方及时检查以及更换机会,
自买方提交给卖方关于货车质量问题通知之日起14(四十)天时间期限内,卖方
以及第三方须及时进行检查并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以及第三方承担。
5、 如果卖方以及第三方忽视上述本条第4子条涉及的义务,那么卖方以及
第三方不允许参与印度尼西亚KERETA AP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货车采购/服务,
直至卖方以及第三方完成货车交付义务。
6、质量保证期间,卖方以及第三方须负责以及保证货车良好的运行状况以
及各项性能符合要求。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3年业绩将产生良好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
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3、该合同的履行为公司继续开拓印尼外贸市场奠定了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2、合同履行中无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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