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2-30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俄罗斯某
公司签订了外贸货车车辆购销合同,合同总价USD122,710,000.00。
合同类型:购销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A)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预付款。
C)卖方银行收到买方银行开立的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交付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12 年全年取得良好的
经营业绩和外贸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5 月18 日与俄罗斯某公司签订了外
贸货车车辆购销合同,合同号:BFCY-VED-2012001,合同总价USD122,710,000.00。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俄罗斯某公司主营铁路运营、铁路线路维护、修建及铁路装备等业务。
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基本条款:
买方:俄罗斯某公司
卖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名称:外贸货车
金额:USD122,710,000.00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交付
(二)违约责任
1、卖方应按照交付计划发运。若卖方违约超过20天以上,买方将按照逾期
发运货物部分价值的千分之二收取罚金。
2、买方应按照付款计划进行付款,若买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以上,卖方有
权收逾期未支付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2 年业绩将产生良好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
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2、合同履行中无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