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0-05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中国铁路
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1044 台C70 型通用敞车销售合同,合同总价38619.12 万元。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2010 年3 月到2010 年4 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0 年全年业绩将产生
好的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投标的方式,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2 月25 日与中国铁
路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2010 年铁道部铁路火车招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THZC2010-1-11),合同总价38619.12 万元。
本合同涉及车型为C70 型通用敞车,中标数量1044 台,出厂时须向铁道部
运输局调度部和装备部申请整列出厂(按50 辆/列编组)。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是1994 年由铁道部单独投资设立的惟一面向全国铁
路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企业,是以资产经营为主、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主要负责
履行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出资者代表职能,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对其经营状况、
投资收益 等考核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主要承担部定路网性较
大的建设项目和需由国家铁路控股或参股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融
资工作。注册资本金200 亿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基本条款:
车辆名称:C70 通用敞车
数量:1044 台
金额:38619.12 万元
交货期:2010 年3 月——2010 年4 月
(二)付款条件:(结算方式)
1.按铁道部(财运【2006】35 号)文件要求,支付新造货车清算款。
2. 卖方应每月8 日前将货车结算单据报送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经审核及办
理相关支付手续后,每月底前通过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向卖方支付相应货款。
3.根据规定若买卖双方须向对方支付某项违约金时,则应在收到对方的书面
通知后7 天内用电汇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审标后的技术规范执行(包括技术澄清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收到对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反映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予以免费更换。
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卖方进行赔偿。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0 年业绩将产生好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
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2、合同履行中无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