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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 沪市 博汇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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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31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9-040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2009 年12 月30 日在本公司第三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东
    或者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193,662,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50,457.60 万股的
    38.3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供用电合同>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64,543 股(关联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供用蒸汽合同>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64,543 股(关联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