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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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04 年 6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
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第二节 概览
1、股票简称: 福成五丰
2、沪市股票代码: 600965
3、深市代理股票代码: 003965
4、总股本: 254,002,943 股
5、可流通股本: 80,000,000 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80,000,000 股
7、发行价格: 3.15 元/股
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时间: 2004 年 7 月 13 日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99 号《关于核准河北福成五丰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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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三河福成养
牛集团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同时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
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9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以向
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 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5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07 号文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8,000 万股
社会公众股将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为“福
成五丰”,沪市股票代码为“ 600965”,深市代理股票代码为“ 003965”。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其 附 录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
者查阅上述内容。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ortune Ng Fung Food (Hebei) Co., Ltd
2、注册资本:本次股票发行前为 17,400.2943 万元,发行后为 25,400.2943 万
元
3、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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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住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5、经营范围:禽畜养殖、屠宰、加工及冷藏,饲料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
6、主营业务: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以及活牛和牛肉产品的销售
7、所属行业:畜牧业
8、联系电话:( 010) 61595607
9、传真号码:( 010) 61595618
10、互联网网址: www.fucheng.net
11、电子信箱: fucheng@fucheng.net
12、董事会秘书:宋宝贤
二、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外经贸部[2001]外经贸资一函字第 92 号文 《关于同意河北三河五丰
福成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以三河五丰福成食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六家股东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以下
简称“福成集团”)、五丰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行”)、内蒙古自治区粮油食
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粮油”)、三河市明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三河明津”)、三河市瑞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河瑞辉”)及内
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外贸”)作为发起人,
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由合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5 月 28 日,经商务部以商资批〔 2004〕 670 号文批准,内蒙粮油将其持
有发行人的 10%股权转让给内蒙古贸发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
蒙贸发”)。
本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前,没有进行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1、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禽畜养殖、屠宰、加工及冷藏,饲料生产,本公司产品的销
售。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以及活牛和牛肉产品的销售,活牛
及牛肉的销售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
2、行业背景及发行人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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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的畜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满足
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畜牧业生产仍以农户家庭经营为
主体,屠宰、出栏的肉牛主要是以分散的饲养方式育肥的。虽然近年来我国在肉牛
的规模化养殖方面已有了重大的进展,但在大型肉牛育肥场和饲养场存栏和出栏的
肉牛的数量与质量方面,还与发达畜牧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本公司作为华北地区
重要的大型肉牛养殖和屠宰加工企业,拥有规模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在河北、北京、
内蒙及东北等地区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拥有与其它同类企业进行有效竞争的优势
地位。
3、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情况
( 1)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以及活牛和牛肉产品的销售。为确保良
好的产品质量,公司主要外购优质架子牛进行育肥。本公司的架子牛主要在公司的
肉牛养殖场育肥;为带动周边地区农户经济的发展,本公司还委托公司所在地及周
边地区的农户饲养架子牛。本公司饲养的肉牛用于公司屠宰加工和活牛销售。除公
司饲养的肉牛外,本公司还外购成年牛用于屠宰加工。肉牛经屠宰加工后,形成不
同品质档次的牛肉产品,本公司的牛肉产品主要用于销售。
( 2)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A、丰富的管理经验
本公司管理层在肉牛养殖及深加工行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部分成员在畜牧
养殖及深加工行业具有 5 年以上的经验。董事长李福成先生于 1994 年 4 月被农业部
授予“全国养牛状元”的称号, 2001 年 1 月在全国农业科技大会上被科学技术部、
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四部门授予“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1
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
B、科学的育肥技术和屠宰分割技术
本公司的董事长李福成先生和总经理李高生先生经过多年潜心研制的饲料配方
主要以当地农作物秸杆以及酒糟为粗饲料,配以小麦、玉米、豆粕等精饲料,根据
肉牛的品种、生长期、气候、季节等的不同配备不同的配方,营养丰富且合理,肉
牛增重较快,育肥期较短。
本公司拥有先进的屠宰设备和操作熟练的技术工人。操作工人平均具有长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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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经验与技术,在肉牛屠宰过程中,对屠体进行分等,对牛的分割肉进行分级,
大大提高了高档牛肉出成率。
本公司的肉牛育肥技术和屠宰分割技术已成为公司竞争的核心优势。
C、优质的产品
本公司从架子牛的挑选、育肥,肉牛屠宰、加工、冷藏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
严格加强质量管理,注重并确保了良好的产品质量。本公司所采购的肉牛如海福特
牛、夏洛来牛等为优质肉牛,此外还有乳肉兼用品种西门塔尔牛等。这些牛的生长
速度快、产肉率高,是生产优质牛肉的良好品种,再加上本公司有关专家潜心研制
的饲料配方,营养均衡合理,所出产的高档牛肉产品深受欢迎,畅销韩、日餐馆及
西餐馆,如北京燕莎萨拉伯尔餐厅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萨拉伯尔餐厅有限公司等;
本公司产品还提供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人民大会堂餐厅处、北京京西宾馆、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本公司产品同时出口香港及东南亚地区,市场前景广阔。
福成品牌已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
2004 年本公司的产品被国家农业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同年,取得了中
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 HACCP”认证证书。
D、稳定的供应商、客户
本公司通过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战略,已在河北、山东、内蒙古等
省区的养牛基地与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基地+农户”已成为本公司肉牛的
稳定的供应商。
本公司与河北廊坊、吉林伊通、安徽宿州等地的肉类加工厂、养殖厂长期以来
一直保持着较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具有长期稳定的客户网络。
E、有效的销售渠道
本公司的产品以国内市场为主,通过公司销售部以直接销售、预定销售等渠道
向经销商、零售商、酒店、超市等用户进行销售。同时,本公司正逐步扩大公司产
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目前,本公司的活牛产品主要通过自营出口和内蒙粮油代理出
口到香港地区。
F、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公司自创立以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先后多次
到公司视察指导工作。本公司是农业部、中国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命名的“农业产
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本公司在基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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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 3)本公司的竞争劣势
本公司在市场竞争方面有一定的劣势:一是和发达国家肉牛养殖和屠宰规模相
比,目前公司肉牛养殖和屠宰的规模还不大, 规模效益不高;二是本公司在种牛繁
育、架子牛育肥、牛肉的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4、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1)商标
本公司产品使用福成集团的注册商标(注册类别为第 29 类和第 32 类)。根据
2001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与福成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公司在该协议
规定的许可范围和条件内无偿使用其商标。在公司有效存续并且福成集团是公司第
一大股东的期间内,本公司有权使用福成商标至有效期届满时为止;在有效期届满
后,福成集团有义务续展福成商标,在福成商标办理续展后,除本公司要求不再续
约或者出现该协议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之外,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自动续延。
( 2)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现拥有六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均以出让方式取得,总面积为 135,853.61
平方米。
2001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与三河市燕郊镇西吴各庄村委会签署了《土地承包协
议》,约定发行人承包三河市燕郊镇西吴各庄村土地 1,000 亩,用于养殖或种植。承
包期自 2001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4 月 1 日止,承包费每年 50 万元。
2002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与三河市高楼镇兴隆庄村委会签署了协议,约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