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4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24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7 月 22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支付的金额为 0 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