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3-01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
其为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提供的存
款、结算、信贷及其它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
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 5%(存款余额不包含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的
贷款和委托贷款),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
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
三方同期在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3 亿元。该协议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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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审议批准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
借。
诚通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按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
度总资产的 5%(存款余额不包含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的贷款和委托贷款);存
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公司同类存
款的存款利率;对于公司及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财务公司应将其全部存
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
2、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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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指令免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
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与利息之和原
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3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
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
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
务,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财务公司的承诺:
1、财务公司保证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和独立,公司可随时支取
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2. 财务公司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
公司实际需要为公司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4.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
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或其他异常情形时,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
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5、财务公司承诺并同意公司可以不定期地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进行压
力测试,财务公司予以全力配合。
6、如果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或机构对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业务进行明文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相关财务指标等),财务公司同意并承诺,其将根据监管部门或机构的规范
性文件要求,对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相应修订、补充或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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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诚通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
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同时,可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
洪军、吴佳林、黄欣、王奇、蒋利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通过本
次关联交易可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存贷
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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