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使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统筹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拟进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21.11 亿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56 亿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截至 2024 年6 月末总股本 8,496,645,292 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43,324 股后,向 2024 年中期现金红利派发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34,635,147.60 元,占2024 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6%。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 H 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 A 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