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东方证券大厦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宋雪枫董事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金文忠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金文忠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 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2 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公司 2022 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5,787,000,000.00 元,A 股配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6,810,450,122.05 元(含利息收入),H 股配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港币 855,602.64 元。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上半年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陈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汉先生,1960 年生,香港永久居民,英国里兹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士,拥有英国和香港律师资格,现任香港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
顾问。1993 年 1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职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职瑞士信贷银行投行法务;1997 年 7 月
至 2006 年 6 月任职香港的荷兰商业银行法务;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德意志银行主管中国区合规和法务部;2017 年 1 月起被
聘为香港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顾问。陈汉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