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3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人民币2,207,473,530.1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以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187,093,0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6,037,917.62元(含税)。在前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权益实施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3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红 金 额 占 本 年 归 属 于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比例 为 40.59 %。2023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