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 新 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鉴于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公司建议对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作出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十八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 第六十八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
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 决定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
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
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
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
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
开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决定通知未载
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