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30.67%,主要出于对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
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 98,615,427.57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 3,359,550,838.49 元,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分配的利润为3,360,219,946.84 元。
根据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 2024 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55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250,000.00 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30.67%。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我们同意该项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