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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55 沪市 维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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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
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庆余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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