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具体情 况如下:
由于本章程新增两条(第十一条及第二百〇二条),后续引述条款均需 相应修改。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
结果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核准的内容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
第三十八条 ······ ······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四)审议批准以下财务资助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事项(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 3、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
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4、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本章程
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
财务资助情形。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
第三十九条 ······ ······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第四十条 ······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50%以上;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