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分别于2018年4月28日和2019年1月25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庆建工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33)和《重庆建工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临2019-00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拟将其持有的重庆建工544,35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该划转事宜已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本次无偿划转后,控股股东仍为建工控股。
2019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无偿划转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详见备查文件1),目前划转双方正在积极筹备提交监管机构的股份划转申报材料。因恰逢春节长假,且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批的时间周期和程序比预期更为繁琐,截至目前,划转双方在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后30日内暂未办妥股份过户手续。
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由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详见备查文件2),鉴于股份划转双方建工控股和高速集团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控制,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5条的相关规定。建工控股和高速集团已出具《关于持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详见备查文件3),自重庆建工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庆建工股份,不由重庆建工收购该部分股份,且所持重庆建工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亦不减持。建工控股和高速集团将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同意后,尽快完成相关股权过户交割手续。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偿划转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
3.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