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23-002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
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系无偿划转导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广西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投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自治区国资委”)和广西广播电视台同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五条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还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0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通知,同意将广西广播电视台所持有的465,137,361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投集团”),要求双方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2023年1月17日,广西广播电视台与北投集团就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广西广播电视台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广播电视台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持有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后,广西广播电视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投集团将持有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对北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自治区国资委和广西广播电视台同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五条规定,本次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西广电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权益变动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广播电视台
27.84%
广西广电
权益变动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国资委
100.00%
北投集团
27.84%
广西广电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范易
住 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3、75号
注册资本:151,9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MB18779393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重大宣传报道,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发行、播出,打造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发、经营相关产业,开展广告经营。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坚和
住 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7年3月5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9701157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资产评估;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广西广播电视台(下称“甲方”);
(二)划入方: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三)无偿划转的标的: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占广西广电总股本的27.84%。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乙方持有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甲方不再持有广西广电股份。
(四)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股份划转对价。双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2.划转双方同意因无偿划转产生的印花税费等由划转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无法律法规规定时,由双方协商确定税务责任承担比例。
(五)划转基准日: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六)职工分流安置安排: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七)债权和债务处置方案:
1.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置。
2.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划转事项的义务,各方将敦促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务。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权利,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影响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的权利负担的情形。
2.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及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广西广电的损益由乙方享有及承担;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所对应的广西广电的损益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依法依规对广西广电提供相应支持。
5.甲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划转协议签署日前广西广电存在的重大诉讼、债务或其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由标的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及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
2.自标的股份即甲方持有的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完成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益,承担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责任及承诺。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相关手续。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依法依规对广西广电提供相应的支持。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就守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作出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四、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后,北投集团将持有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对北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无偿划转为实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国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无偿划转尚需通过相关部门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
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