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井金旺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井金旺先生不再担任总工程师职务;聘任王勇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井金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6 月出生,专科学历。
历任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烧碱车间工艺专工,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分厂氯氢工段工艺专工、生产技术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东方希望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东方希望东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烧碱分厂厂长、烧碱项目负责人,陕西金泰神木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办主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烧碱车间主任、氯碱厂总工程师、二期建设指挥部综合组组长兼技术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现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勇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清泉杭州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延长石油西北化工研究院研发工程师;安徽嘉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商务总监及技术总监。现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