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 0.3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2,116,538.02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05,228,043.80 元。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07,401,81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773,867.0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74%。
公司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需求、发展阶段、盈利情况等因素,能够保障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能够保障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