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的变化,其
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一、计划概述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4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领拓”)的告知函,因香港领拓实际控制人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香港领拓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70%(含本数)给一致行动人盛洪作为唯一受益人的资管计划——国金证券领爱私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同时香港领拓、盛洪与上述资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计划实施前,香港领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9,937,385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12.78%,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香港领拓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95);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领拓通过大宗交易价的方式减持6,888,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80%,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香港领拓实际控制人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已
上市流通。
5、拟转让期间:根据香港领拓的减持计划,香港领拓仍处于减持期间,大
宗交易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70%(含本数),即不超过6,000,000 股(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香港领拓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述资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股东香港领拓(以下简称“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下同),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3、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承诺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领拓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香港领拓将根据其实际控制人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香港领拓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