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5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轻盐
阳光城 A 座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6,455,8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55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
非独立董事王哈滨先生、周建先生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陈蔚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马天 605,594,536 99.8579 是
毅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李志 605,530,548 99.8474 是
勇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徐宗 605,523,653 99.8462 是
云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王哈 605,522,500 99.8460 是
滨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刘少 605,529,410 99.8472 是
华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徐青 605,531,650 99.8476 是
为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陈敏 605,538,703 99.8487 是
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杨胜 605,568,819 99.8537 是
刚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诚 605,530,022 99.8473 是
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李振 605,543,703 99.8495 是
汉为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文莲 605,533,317 99.8478 是
为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
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刘复 605,589,249 99.8571 是
兴为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
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马天 35,86 97.6545
毅为第五届董 1,529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李志 35,79 97.4803
勇为第五届董 7,541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徐宗 35,79 97.4615
云为第五届董 0,646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王哈 35,78 97.4584
滨为第五届董 9,493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刘少 35,79 97.4772
华为第五届董 6,403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徐青 35,79 97.4833
为第五届董事 8,643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陈敏 35,80 97.5025
为第五届董事 5,696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杨胜 35,83 97.5845
刚为第五届董 5,812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诚 35,79 97.4789
为第五届董事 7,015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 3 项议案,其中 1、2 项议案对 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
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鑫先生、黄婉祺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